通大集团长沙水泵厂
一.供水设备:
生活供水系统
1. 生活给水系统包括供民用住宅、公共建筑以及工业企业建筑内饮用、烹调、
盥洗、洗涤、淋浴等生活用水。
2. 根据用水需求的不同,生活给水系统又可再分为:饮用水(优质饮水)系
统、杂用水系统、建筑中水系统
二.供水方式的选择原则
1.尽量利用外部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。在外部管网水压和流量不能满足整个建筑物用水要求时,则建筑物下层应
利用外网水压直接供水,上层可设置
加压和流量调节装置供水。
2.除高层建筑和消防要求较高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外,一般情况消防给水系统宜与生活或生产给水系统共用一
个系统。但应注意生活给水管道水质不能被污染。
3.生活给水系统中,卫生器具处静水压力不得大于0.60MPa。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.45MPa
(特殊情况下不宜大于0.55MPa),水压大于0.35MPa的人户管( 或配水横管),宜设减压或调压设施。
4.生产给水系统的最大静水压力,应根据工艺要求、用水设备、管道材料、管道配件、附件、仪表等工作压力确定。
5.消火栓给水系统最低处消火栓,最大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.80MPa,且超过O.50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。
6.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.20MPa,最低喷头处的最大静水压力不应大于1.OMPa,其竖向分区按
最低喷头处最大静水压力不大于0.80MPa进行控制,若超过 0.80MPa,应采取减压措施。
三.供水设备的基本要求
1. 确保良好的水力条件,力求经济合理
2. 满足美观和维修的要求
3. 满足生产和使用安全
4. 保证水质不被污染或不影响使用
5. 保护管道不受损害
6. 管道的明装与暗装
7. 管道敷设还应该注意的问题